本文提供加拿大学习许可申请中IMM 5646监护声明书的双页签署与公证核对范本。针对未随父母赴加、在安大略省就读中学的未成年学生,明确加方监护人与父母/法定监护人需分别在加拿大及本国完成签署与公证。核心操作包括核对学生、学校及监护人信息的一致性,并按官方清单准备附件。
1. 适用场景与文件识别
本声明书适用于初次申请加拿大学习许可的未成年学生,且该学生未随父母赴加。样例设定为在安大略省(Ontario)就读中学的场景,文件编号为 CA-IMM5646-2026-041,签署日期为 2026年8月18日。
监护安排的核心要求是:监护人必须居住在加拿大,并在学生就读期间承担日常照护与紧急联络责任。
2. 学生与学习路径信息核对
在准备文件前,需确保以下信息与护照、录取信、学习许可申请及学校住宿/照护记录逐项一致:
- 学生姓名:林予安 / Lin Yuan'an
- 出生日期:2010年4月12日
- 护照号码:EJ4827316
- 拟读课程:Grade 11 Academic Program
- 计划入学日期:2026年9月8日
- 计划完成日期:2027年6月30日
注意:日期范围应能覆盖学校出具的学习周期。
3. 加拿大监护人签署页操作
此页用于记录加拿大境内监护人的身份、居住事实和可联系性。样例信息如下:
- 监护人姓名:Michael Chen
- 身份状态:Canadian citizen
- 与学生关系:家庭朋友(非亲属)
- 加拿大住址:128 Cedar Grove Avenue, Markham, ON L6E 1K4, Canada
- 联系电话:+1 416 555 0186
- 电子邮箱:michael.chen@example.ca
操作要求:监护人需确认信息属实,并在加拿大律师或公证人面前签署本页。公证页与声明页需保持同一姓名、日期和文件识别信息。
4.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署页操作
此页表达父母/法定监护人对学生在加拿大由指定监护人照护的同意。若存在单独监护权、父母一方不同行或法院文件,应以真实案件材料补充相应证明。
样例父母/法定监护人信息如下:
- 签署人姓名:林静雯 / Lin Jingwen
- 国内联系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云栖路88号
- 联系电话:+86 138 6204 7719
- 电子邮箱:jingwen.lin@example.cn
签署确认:本人同意由上述加拿大监护人在学生就读期间承担相应照护与紧急联络安排。
5. 公证闸门与递交附件索引
两页声明不是同一地点完成的单一签字:加方监护人页应在加拿大签署并公证,父母/法定监护人页应在本国签署并公证。
5.1 公证日期示例
- 加拿大监护人签署与公证日期:2026年8月20日
- 父母签署与公证日期:2026年8月24日
5.2 递交附件清单
提交申请时,需包含以下附件(A1-A6):
- A1:录取信
- A2:IMM 5646 两页声明及对应公证材料
- A3:学生护照信息页
- A4:父母与监护人身份/身份状态证明
- A5:学校与住宿安排记录
- A6:其他签证清单要求的材料
5.3 最终核对步骤
- 确认 A2 的两页均已签署,并分别完成对应地点的公证。
- 确认 A1、A3、A4 中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与本文完全一致。
- 按递交地的最新官方清单确认是否需要翻译、额外监护权文件或其他地方签证处材料。
6. 关键限制与说明
示例中的姓名、号码、学校、住址与日期均为虚构,仅用于展示 IMM 5646 的信息对齐方式。正式提交时,签署人应以本人真实身份、学校文件和当前官方清单为准。监护安排是否适用及公证机构要求,需结合申请人年龄、就读省份和递交地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