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张失效购物卡,密码区尚未刮开(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2025年10月我根本没去过深圳,卡一直在我身上,密码区都还是密封的,根本没有刮开过。”黄先生反复强调。为了弄清楚到底是不是卡片本身有问题,他按照沃尔玛的要求,把其中一张卡寄回制卡单位检测。结果出来了——卡片没有任何异常,也没有被人动手脚。那钱到底是怎么没的?黄先生自己也纳闷:“是电脑系统出问题了,还是有别的什么‘黑科技’把钱刷走了?”

购卡凭证(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发现问题后,黄先生第一时间跑了门店交涉。沃尔玛方面的回应很干脆——“你这个卡可能是被盗刷了,要警察介入才行,让去报警。”门店工作人员还解释了一下沃尔玛购物卡的两种消费方式:线上消费得刮开密码区绑定,线下消费则可以直接刷实体卡磁条,不用刮密码。 于是黄先生报了警。6月15日,110指挥中心把案件转到了厦门市公安局江头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和沃尔玛方面沟通了一番。据黄先生回忆,派出所的民警当时的意思是,消费者是消费者,沃尔玛是公司,卡卖给你出了问题,沃尔玛应该先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去自己核查、解决。但沃尔玛那边后续并没有给出任何答复。黄先生又打了沃尔玛400总部客服热线,得到的回复依然是“去报警”。

6月15日黄先生报警记录(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从6月初到现在,两个月过去了,沃尔玛方面始终没有拿出一个解决方案。黄先生提供的电子发片上,开票单位竟然是已经关闭了4年之久的“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厦门世贸分店”。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沃尔玛厦门SM店核实情况,门店相关负责人直接以不便回应为由,拒绝了采访。记者随后联系江头派出所,也一直没能联系上负责的民警。

黄先生购物发片(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针对黄先生的遭遇,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的林毅彬律师分析称,如果真的遭遇了盗刷,6000元已经达到了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符合立案追诉条件。黄先生人没去深圳,卡也一直在自己手里,结果却在异地被消费,初步判断就是他人盗刷。涉案金额6000元,远超全国各地的立案底线。如果警方只调解不立案,还不给后续回复,那确实不符合法定程序。 林毅彬律师还指出,沃尔玛以“无警方立案证明”为由拒绝调查,同样没有法律依据,属于单方面推诿责任。消费者买了购物卡,就等于和沃尔玛构成了服务合同关系。作为购物卡的发行方,沃尔玛有义务保障卡片资金安全,核验消费记录,排查异常交易。核查卡片消费流水、消费地点、核验设备这些基础信息,都是商家自己就能搞定的内部工作,根本不需要以警方刑事立案为前提。把自身核查义务完全转嫁给警方,拒不履行售后保障责任,这已经构成了履约瑕疵。 林毅彬律师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几个合法途径维权:一是向当地公安分局法制科、督察大队投诉,申请监督立案,要求警方对不予立案行为出具书面说明,启动刑事侦查;二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沃尔玛拒不履行售后核查义务的违规行为;三是留存好购物凭证、卡片失效记录、异地消费记录、报警回执这些证据,通过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要求沃尔玛承担赔偿责任,追回全部损失。 好在事情有了新进展。8月1日,黄先生反馈称,江头派出所已经联系他,表示愿意立案,并会出具相关手续开展调查。